2022年4月1日,公安部推出162号部令,对驾驶证记分规则进行了重要修改。新规定将记分等级调整为1分、3分、6分、9分、12分,取消了扣2分的选项,新增了扣9分的选项,并对不同违法行为的记分进行了调整。
新规则明确指出,对于“替他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,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”,将给予直接记12分的严厉处罚。对于个人进行卖分行为,处罚金额为卖分收益的三倍,最高不超过5万元;对于组织他人进行卖分行为,处罚金额为五倍,最高不超过10万元。
对于不按规定超车、在驾驶过程中拨打或接听电话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所增加,包括在等待红绿灯时接听电话也将被处罚。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,超速10%不再记分,调整为超速20%才记分,以减轻处罚力度。
新规则还降低了对某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,如不避让校车、违反禁止标线、未正确悬挂号牌、副驾驶或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等情形,这些违法行为的记分力度都有了相应的减轻。
交规驾照扣分新规定最新
没有利益交易情况下是可以的,新交规禁止代扣分,但是也设置了“一辆车的违章最多只能用三本驾照来进行扣分”的规定,考虑到以往部分驾驶员找家人代扣分或是驾照借于亲友扣分的情况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》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,一次记12分:
(一)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;
(二)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;
(三)驾驶营运客车(不包括公共汽车)、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的;。
(四)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;。
(五)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,或者故意遮挡、污损、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;。
(六)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的;。
(七)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;。
(八)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;。
(九)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、校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%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以上,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以上的;。
(十)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;。
(十一)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。
法律依据: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条第二款伪造、隐匿、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、谎报案情,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,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。